2005年2月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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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号文件:支农惠农的好政策
解读人:2005年中央1号文件起草组成员
  继续补贴种粮农民 良种农机补贴加大
    2004年中央出台的“三项补贴”政策,即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符合农村实际、受到农民欢迎。2005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这些支农惠农政策。总的原则是,对“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并要求“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这就是说,要在稳定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发挥政策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导向作用。
  特别提醒: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补贴的具体办法,使政策更加简捷地落到实处,更加直接地让农民得到实惠。
  产粮县乡如有困难 中央财政奖励补助
  对产粮大县实行奖励补助政策,是今年新出台的一项政策措施,有利于逐步形成促进粮食稳定增产的长效机制,促使县乡政府下功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2005年奖励补助的产粮大县将依据各县1998年至2002年五年平均的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三个指标确定。按各省产粮大县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三个因素,以及各自权重和奖励系数,计算各省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
  特别提醒:要继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特别是产粮大县其他方面的支持力度。在专项转移支付方面,要向产粮大县和财政困难县适当倾斜,积极帮助产粮大县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二、三产业。积极推行“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有效模式,不断强化县乡财政管理。
  粮食安全人人有责 产销挂钩各得其利
  中央1号文件提出:“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调整中央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比例,并通过其他经济手段筹集一定资金,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建立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利益协调机制是一个大的方向,具体操作方式和经济手段有很多。调整中央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比例只是其中的一项,主要是逐步调减中央财政对一些粮食主销区粮食风险基金包干补助的比例,将这一部分资金集中用于粮食主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特别提醒:也应当鼓励粮食主销区采取其他各种有效的方式,与粮食主产区进行合作。如粮食主销区到粮食主产区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或实行订单方式稳定收购主产区的粮食;或对粮食主产区调往主销区的粮食给予运费或仓储费用补贴等。
  农民兴办小水利 政府补贴材料费
  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在整合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予以支持。一是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对现有用于小型水利建设的资金进行适当的合并,在此基础上从新增的财政收入中增加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二是对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鼓励农民投工投劳,自主兴建,国家的支持和资助主要是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所需的材料给予补助。
  特别提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要切实加强管理。县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兴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并加强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据《人民日报》